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中共歙县县委 歙县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18    来源: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6号)和《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字[2018]13号)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现就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高质量绿色发展理念

  1.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引领,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坚决守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二、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新动能

  2.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整合财政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进一步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提升财政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效果,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利用县级财政预算安排“1+N”政策专项资金,安排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甲级队”“成长型”企业、四大主导产业及成长性好的企业倾斜支持。安排企业上市奖补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3.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建成以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支撑、文化旅游和精致农业为基础的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县财政每年整合促进新型工业化、科技创新扶持、促进服务业发展等资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围绕我县四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包装新材料、绿色食品、新型化学功能材料、文化旅游七大领域产业,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工程和试验基地升级为重大基地,认定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支持绿色食品、新材料、汽车电子、绿色软包装、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建设。支持实施新一轮人工智能产业体系构建工程,积极推进“机器换人”。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支持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子元器件、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发展。大力培育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创意、移动传播等数字经济。

  4.推进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和产业、平台和企业、金融和资本、制度和政策四大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和中介服务平台,推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形成覆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创新体系的激励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高端引进一批科技项目,强化与合肥、杭州等创新资源密集区域的技术合作,争取各级各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项目落户我县。推进科技创新优势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加快产品经营与资本运作良性发展进程。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积极培养、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75%扣除政策,根据国家和省规定,落实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政策。

  5.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继续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突出集群培育和产业链培育,加强基础设施和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主导产业向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转型,并为传统产业注入新的发展要素。重点引进发展汽车电子和军民融合等两大新产业,切实提升招商实效、经济效益和园区形象,推动园区产业升级。深入实施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程,推进县经济开发区产城旅一体规划编制,探索园区企业分类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持续跟进国家经开区争创工作,加快主导产业培育和园区转型升级,争取在两年培育期满后通过国家考核,正式跨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列。

  6.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争取省、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对新进入我县投资的世界100强和国内50强电子商务企业,实际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可由县政府按1%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继续安排落实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实际总投资亿元以上的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每年择优选取1-2个带动力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社会投资项目,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1%予以支持,最高可达100万元。支持服务业集聚发展,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实施服务业培育提升工程,引导徽州古城、新安江山水画廊等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做大做强。围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健康养老等,认定一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落实旅游营销、民航发展、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和快递业、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支持服务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推进全域旅游,降低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争取省级流通发展促进资金,支持培育限上流通企业、商贸物流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农村流通体系和家政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引导共享单车等消费新业态有序发展。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7.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控高耗能产业,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转型升级。继续实施“腾笼换鸟”,对确定需要“腾笼换鸟”的企业,采取嫁接盘活、有偿收回、破产清算、依法收回、规划调整收储等多种处置方式,盘活闲置低效土地、厂房、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实施长命摩擦、鑫联精工等技改项目,力争技改投资增长10%。依法淘汰关闭产能规模小、技术工艺落后非煤矿山。加快开发区优化整合,积极推进歙县和徽州区循环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8.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围绕“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目标,科学合理增加住房供应,加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非房地产企业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在权属不变的情况下,符合土地、城市规划的,可以用作居住用地。探索形成开发商为主,农村集体、住房合作社等多主体提供住房的格局。组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多元化住房租赁主体,扶持培育一批服务规范、信誉良好的住房租赁企业。将租赁住房土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在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和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的困难群体基础上,继续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人员等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9.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在既有降低企业成本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社保、用能等成本。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到期的政府性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在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范围内,重新优化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对纳入公租房计划管理的、面向企业职工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企业自有住房,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贯彻落实省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8年1月1日,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峰电价上浮比例下调2个百分点,取消临时接电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费率不超过1.2%。

  10.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结合县财政、担保公司和县城投公司,设立应急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给予授信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的还款便利。完善“税融通”合作机制,扩大小微企业受惠面。依托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大中型企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既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时也要将央行再贷款优惠利率政策切实传导至小微企业,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继续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奖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等政策。扩大新型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业务规模,加快发展科技融资担保,将科技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开展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帮助企业盘活企业股权存量权益、吸引各类基金投资。大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推广保单质押贷款、“信贷+抵押(质押)+担保+保险”等信贷保险合作模式。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及并购重组,加快推进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投放,通过再融资、公司债、绿色债、双创债、企业债、同业存单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动与银行合作共建中小企业统借统贷平台,开展联保联贷等融资服务。对于一些融资结构多元,融资成本较高的优质企业,发挥功能联动综合优势,实行“统保统贷”。

  四、促进有效投资,发挥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

  11.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把高质量重点项目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严格落实 “四督四保”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推进重点项目制度,确保项目转化率、开工率、竣工率、达产率。将具有牵动性的重大项目纳入县级领导联系调度,年度投资计划亿元以上项目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重点。制定总投资亿元以上项目推进方案,将前期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月,确保年度重点项目开工率达100%。狠抓续建项目提速,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研深吃透、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导向,深度谋划对当前有支撑、对长远有影响的高质量发展项目,进一步充实储备项目库。按月调度已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积极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的领域,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三重一创”、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力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计划。完善项目工作机制,加大“周督查、月通报”力度,按月对县领导联系项目、年度投资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展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强化“三单”管理,对督查发现和信息系统反馈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办理,确保项目推进责任到位、督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12.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快建设黄千高速和S324歙县金山至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县域内110千伏及35千伏输变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对老旧通信设施进行逐步改造升级,落实光纤到户的国家标准,加快4G网络及宽带覆盖。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加大对政法、文教卫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强融资能力。

  13.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服务水平,在全县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不断简化和完善办事流程,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放开我县城镇地区落户限制,为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地区落户提供“零门槛”的最大便利。鼓励和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维护进城落户者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转移支付,向吸纳转移人口较多的重点乡镇倾斜。高标准推进深渡山水画廊小镇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特色小镇。启动建设雄村徽派盆景小镇等第二批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工作。

  14.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规范有序参与公共服务、环境资源、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稳妥利用多种PPP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深化投融资模式创新,建立县级PPP项目库。涉企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报建等事项,通过安徽省在线投资审批监管平台“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批”,证照批文、材料等数据共享,办理过程、结果等节点信息同步推送到县直各审批报建有关部门。

  15.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和重大项目、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用地,重点支持旅游、教育、养老、健康、文化、体育、现代服务业和公益设施等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积极为市县立项且用地面积大的交通、水利项目及县重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争取使用省预留计划指标。确定为县级及以上的重点项目,以“先存量、后增量”原则优先安排用地供应,用地需求大且用地集约的,积极向省市申请增加用地指标。对工业用地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可将投资和产业主管部门提出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

  五、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16.精准开展招商选资。持续推进以商引商、产业链招商和驻点招商,动态完善招商信息库、项目数据库和客户资源库。充分发挥县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聚焦机械(汽车)电子、智能制造等产业,着力引进一批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推进招大引强选优,强化“双向约束”,严格项目亩均投资、产出、税收标准,选好一批科技含量高、成长基础好的项目。落实招商项目跟踪负责制,推行领导领衔服务、部门全程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力争新签项目到位内资增长10%。实施“新徽商回归”工程,鼓励在外能人返乡创业。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县新设的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17.拓展提升对外经贸合作。支持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进口设备和零部件、开展国际产品认证、专利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境外贸易对接活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进口直销等外贸平台的建设。全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布局,深入发掘徽商、徽茶等在古丝绸之路中的重要作用,与沿线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贸文化活动,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以及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给予支持。对企业设立境外营销网络、海外仓、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给予重点支持。

  六、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8.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健全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强力推动“照后减证”。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强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监管全覆盖。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确保网上可办事项达到90%,年内实现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保我县政务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群众和企业在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大力推行“多评合一”、容缺办理制、试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等,让“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完善“1+X”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推进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完成县级其它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统一规范工作。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构建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体系。

  19.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政企分开和公平竞争原则,整合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资源,做大做优黄山市徽城投资集团。支持县属国有企业稳妥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内控和基础管理,加快形成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体系,防范内部管理风险。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

  20.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继续实施民营经济提升工程,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信贷、上市、税收、创新、招投标、人才等方面的歧视性限制和各种隐形障碍。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上市融资,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继续开展扶助培育小微企业成长行动计划。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严厉查处侵害企业利益的乱收费行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县政府与民营企业家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坚决打击各种侵害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加强对各种所有制法人产权保护。实施“新徽商培训”工程,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2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之路。通过安排专项资金、组建运营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方式,合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示范企业;支持农业品牌创建,创建示范性农业区域公共品牌;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大涉农资金统筹力度,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建成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平台。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资金(不含农民的补贴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性奖补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未明确禁止的支农资金,可用于农村“三变”改革。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财政保费补贴和以奖代补政策,探索建立覆盖大宗农作物生产成本的“基本险+大灾险(补充险)+商业险”三级保障体系及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基本险+商业险”保障模式。加强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和乡镇林权管理服务分中心建设,规范林权流转管理,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森林保险,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22.持续改善农村环境。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整合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等各类扶持资金,聚拢合力支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河长制及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垃圾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汇集资金,助力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助推精准扶贫,加快脱贫致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完成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

  23.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抢抓“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积极落实杭黄“1+9”合作协议,主动对接都市圈新一轮总体规划和系列专项规划,全方位融入杭州都市圈,率先承接江浙沪产业转移。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积极争取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促进产业集群专业镇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县域产业层次和水平。支持县域物流体系建设,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支持县域加强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知名企业合作。支持发展“互联网+”经济,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孵化培育。积极促进科技成果在县域转化,推动融入区域产业链和创新链布局。创新现代招商方式,积极开展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完善承接产业转移机制。大力推动“凤还巢”,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县城完善功能、提升品质,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推进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下沉。

  八、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风险底线

  24.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排查各级政府及其融资平台、金融机构、中介机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四清四实”专项整治,切实摸清存量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底数、结构分布、原因症结和具体责任。严格执行预算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对融资平台、产业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动态监管,强化财政预算硬约束,严控隐性债务增量。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实现政府存量债务全置换。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债务风险,将风险预警结果与下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挂钩。

  2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早期干预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监管全覆盖。保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深入开展金融乱象整治,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推进积案化解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继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全县金融秩序稳定、金融风险可控。

  九、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26.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度。切实增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为贫困户提供产业发展“订制化”服务,提升贫困户持续增收的能力。加大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创办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实施“股权扶贫”试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举措。大力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同步改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集中的非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安排保持增长机制,增长额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10%以上,主要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非贫困村。对已脱贫人口,攻坚期内不脱政策。对新增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精准识别并纳入帮扶。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确保对象精准、信息准确。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27.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提高支出效能保障民生重点,为各项民生事业提供财力保障。继续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50%。按照市政府提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确定我县城乡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0%合理确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优抚对象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健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全面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和鼓励服务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缴费。

  28.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创造更优越的就业创业环境,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积极探索向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通过组织招聘会、开展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为园区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提供招工服务。职业技术院校和技能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开展定向或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按照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数,给予定向或订单式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社会资本、民营企业或高校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的孵化基地,为初次创业劳动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或创业服务平台的,给予孵化基地补贴。大力实施“徽匠振兴工程”,全面落实“技能人才15条”,支持技能人才培养、技能脱贫培训、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青年技能人才引进等。

  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发展

  29.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化环保产业,对符合条件的秸秆“五化”综合利用企业资金奖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继续推进农药集中配送工作,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对“两高一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采取差别电价、水价。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价格支持政策。打好蓝天保卫战,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措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控目标。严格落实“水十条”,抓好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水资源双控行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对治污力度大、环境质量改善显著的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30.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巩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二轮试点成果,建立常态化补偿机制。以实施“河长制”、“林长制”为抓手,推进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与信贷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环境放在党政绩效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完善绿色发展评价体系,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十一、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31.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按照乡镇、开发园区、企业类型、重点项目“四个全覆盖”的要求,采取“订单式”“点菜式”“定向型”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服务实体经济活动,全面落实联系包保机制,主动作为,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服务实体经济网络平台,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健全限时反馈、跟踪督办、自动提醒等制度,确保企业问题不解决不罢休。对预算安排的涉企资金要尽快落实并拨付到企业,县直部门需再分配的切块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及时落实到具体用款单位。

  32.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各乡镇各单位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真督实查,跟踪问效,要抓住主要矛盾,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强过程监测和实时调度,健全容错纠错和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营造更加优越的政府服务环境。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将高质量发展融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推动全县各项重点任务贯彻执行;各责任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任务实施细则,强化责任分解和督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落地生效。

上一条: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榧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歙县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 沪ICP备2023002757号